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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出生證明 | ![]() |
戶口簿、身份證 | ![]() |
房產證明/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
1.兒童出生證明、適齡兒童及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申請學位的自有房產,父母或監護人應擁有≥51%的產權。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證明,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不予積分。
4.在羅湖區臨時(不滿1年)購房、租房,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5.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并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包含付款憑證);②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房產證明材料;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
6.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簿并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
7.住單位集體宿舍。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并由所在單位繳納社保,住房為所在單位所有或所在單位具有合法使用權,且父母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并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提供相應證明,按租住特殊房產處理,不予加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應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并實際居住,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申請學位有效的租房憑證。
9.租住合法產權住宅。須提供初始發證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已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且仍在租賃期限內的依然有效。同一學區地段前后連續的新舊租賃合同可合并計算租住時間,不同學區地段的新舊租賃合同按新合同簽發時間作為積分計算起始日期,租住時間應跨越2023年9月30日。
注:根據《羅湖區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有關事項公告》(2022年4月28日),因疫情影響,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初始發證日期及居住登記信息登記日期的要求時限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含),僅適用于2023年申請學位。
10.租住特殊房產(無合法產權)。須在該住房實際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不予加分:
(1)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登記時長滿1年以上的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證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記),且一年內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該住址為唯一住址。
(2)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根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出租人產權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租賃合同的房屋地址、簽訂日期應與網格居住信息登記地址、時間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連續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憑證(包括發票、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或其他有效付款憑證,按申請學位時間往前倒算)。
(4)父母(監護人)在深圳市沒有住宅房產的查詢記錄(即無房證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僅適用于租住特殊房產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戶登記,房屋未被鎖定。
11.實際居住是申請地段學校的重要條件,請適齡兒童家長及時申報登記網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請兒童父母在學區居住時間,以及是否連續、實際居住將與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系統和社區網格管理系統進行比對核驗。受理申請后,學校也將聯合公安、社區網格登記部門實行“三位一體”上門核查。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將取消地段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非深圳戶籍市民已申報網格登記人口信息的,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官網,在“居住登記信息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模塊中查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戶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長本人如實填寫,驗核時將通過系統后臺進行比對驗核。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范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大學區和共享學區范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范圍為居住在羅湖轄區的生源。
(二)全區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全區所有公辦小學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六年內不可重復申請(相同父母或監護人的多個子女不受影響)。
1.家長在網上申請系統錄入住房信息時,只需輸入房屋編碼或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信息中選取,家長選擇該套住房并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一套住房被鎖定后,小學六年后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鎖定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羅湖區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或登錄“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
2.申請人的住房如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在讀),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羅湖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無其他住房并在該套住房實際居住的,可在地段學校申請,列為“E類”,視全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可參加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如果系統中沒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請提供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查詢)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區教育局核實并給予增加該房屋信息后,再進行申請。
4.民辦學校不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
(三)根據學位數量,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錄取。
采取“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后取積分”錄取辦法。先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情況計算月積分和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公辦學校學位總數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公辦學校錄滿后,按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不服從安排的,不再安排學位。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類別。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2.積分。積分由“基礎分+月積分+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童:①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學區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3)加分。①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②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③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再加2分。④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注:③④項單親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根據國家政策,獨生子女取消加分。)
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3.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并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同分規則:①同一類別,戶籍優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②戶籍相同,購房優先。按購房-租房順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先。
學校地段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1.01學區、02學區、03學區、04學區、06學區、19學區、20學區、24學區為大學區(詳見地段示意圖)。
01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鳳光小學、未來學校、銀湖實驗小學組成。
02大學區由翠北教育集團草埔小學、教科院附屬學校小學部組成。
03大學區由錦田教育集團華麗小學、翠園東曉創新學校、錦田教育集團翠茵學校、區教科院實驗教育集團淘金山小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附屬禮文學校、區教科院實驗教育集團布心小學、翠園東曉教育集團東曉小學、翠北教育集團東昌小學、翠園教育集團松泉實驗學校小學部、翠北教育集團水田小學等10所學校組成。
04大學區由翠園東曉教育集團大望學校、翠竹教育集團梧桐小學組成。
06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羅湖實驗學校(原筍崗中學)小學部、翠竹教育集團筍崗小學、桂園教育集團桂園小學、桂園教育集團紅桂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桃園小學、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梅園實驗學校(借址桃園小學提前招生,待學校建成后搬回)、翠竹教育集團洪湖小學等7所學校組成。
19大學區由螺嶺教育集團靖軒小學、翠園實驗學校小學部組成。
20大學區由翠竹教育集團濱河小學、翠竹教育集團羅湖小學組成。
24大學區由蓮南小學、蓮南小學蓮馨校區、螺嶺教育集團仙桐實驗小學、蓮南教育集團蓮塘小學、羅外教育集團羅湖外語小學(借址蓮南小學蓮馨校區提前招生,待學校建成后搬回)、蓮南教育集團安芳小學、蓮南教育集團羅芳小學、蓮南教育集團新秀小學組成。
大學區申請兒童可填報學區內2—7個公辦學校志愿(視大學區內學校數量),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2.共享學區:螺嶺教育集團怡景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景貝小學為共享學區。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螺嶺教育集團湖貝小學、翠竹外國語實驗學校地段生除填報地段學校志愿外,須加填螺嶺教育集團怡景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景貝小學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請該校)。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網上預申請,5月30日-6月5日。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或關注“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位申請”,進入“小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1. 填報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報1個民辦學校志愿;②第一批,填報地段公辦學校志愿(單校劃片填1個,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提示填若干個);③第二批,民辦學校志愿。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必須加填2個民辦學校志愿。沒有填滿志愿和重復志愿的將不能保存。
2.填報住址。系統已導入每個學校地段內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請人輸入房屋編碼或點選住址(包括小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無法在學位申請系統申請,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個住戶申請學位。
3.填報申請信息和拍照上傳證件材料。按要求如實填報完整的學位申請信息,并將申請材料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照片必須保證端正清晰,否則將影響審核)。
學校初驗,6月6日-6月12日。實行網上驗證,家長不用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個別無法網上比對審核的材料由學校短信預約驗證。
1.網上審核。以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的家長,無需到學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在網上對家長上傳的申請材料照片進行初審。
2.預約驗證。使用其他類型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請按學校短信預約的時間,攜帶相關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到網上預報的第一志愿公辦學校驗核。
①大學區、共享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的申請兒童由第一志愿公辦學校初審。
②未按時上傳或向學校遞交申請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6月13日-7月10日。學校初審后,招生系統將申請信息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進行就讀與免費資格比對驗核。如果因家長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的,家長須在規定時間申請信息復核和補充、更正(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后的信息將再次送平臺驗核,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申請系統”查詢最終復核結果。復核結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復核。
提前批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符合條件的由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按積分/類別高低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自動放棄下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資格。
第一批錄取:申請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志愿進行電腦排位。第二批錄取:未達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申請兒童,由申請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家長填報志愿時注意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系統上符合條件的學生后,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可進行統籌招生。統籌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規定的就讀條件,并在民辦招生系統進行網上預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時間及程序屆時請留意“羅湖教育應用網”或“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學位申請”欄公告。
符合條件的申請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政府按小學不超過每人每年7000元標準給予學位補貼。收費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最高補貼額度為其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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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 | ![]() |
社保記錄 | ![]() |
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 ![]() |
房產證明/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
1.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兒童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港澳籍兒童還需核驗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父母與子女親屬關系證明(市公證處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證》;外籍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3.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4.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記錄。
連續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因疫情影響2022年3月至6月補繳的,視同正常繳交)。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申請學位的自有房產,父母或監護人應擁有≥51%的產權。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證明,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不予積分。
4.在羅湖區臨時(不滿1年)購房、租房,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5.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并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包含付款憑證);②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房產證明材料;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
6.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簿并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
7.住單位集體宿舍。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并由所在單位繳納社保,住房為所在單位所有或所在單位具有合法使用權,且父母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并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提供相應證明,按租住特殊房產處理,不予加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應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并實際居住,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申請學位有效的租房憑證。
9.租住合法產權住宅。須提供初始發證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已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且仍在租賃期限內的依然有效。同一學區地段前后連續的新舊租賃合同可合并計算租住時間,不同學區地段的新舊租賃合同按新合同簽發時間作為積分計算起始日期,租住時間應跨越2023年9月30日。
注:根據《羅湖區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有關事項公告》(2022年4月28日),因疫情影響,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初始發證日期及居住登記信息登記日期的要求時限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含),僅適用于2023年申請學位。
10.租住特殊房產(無合法產權)。須在該住房實際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不予加分:
(1)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登記時長滿1年以上的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證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記),且一年內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該住址為唯一住址。
(2)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根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出租人產權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租賃合同的房屋地址、簽訂日期應與網格居住信息登記地址、時間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連續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憑證(包括發票、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或其他有效付款憑證,按申請學位時間往前倒算)。
(4)父母(監護人)在深圳市沒有住宅房產的查詢記錄(即無房證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僅適用于租住特殊房產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戶登記,房屋未被鎖定。
11.實際居住是申請地段學校的重要條件,請適齡兒童家長及時申報登記網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請兒童父母在學區居住時間,以及是否連續、實際居住將與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系統和社區網格管理系統進行比對核驗。受理申請后,學校也將聯合公安、社區網格登記部門實行“三位一體”上門核查。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將取消地段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非深圳戶籍市民已申報網格登記人口信息的,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官網,在“居住登記信息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模塊中查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戶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長本人如實填寫,驗核時將通過系統后臺進行比對驗核。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范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大學區和共享學區范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范圍為居住在羅湖轄區的生源。
(二)全區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全區所有公辦小學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六年內不可重復申請(相同父母或監護人的多個子女不受影響)。
1.家長在網上申請系統錄入住房信息時,只需輸入房屋編碼或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信息中選取,家長選擇該套住房并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一套住房被鎖定后,小學六年后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鎖定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羅湖區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或登錄“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
2.申請人的住房如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在讀),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羅湖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無其他住房并在該套住房實際居住的,可在地段學校申請,列為“E類”,視全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可參加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如果系統中沒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請提供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查詢)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區教育局核實并給予增加該房屋信息后,再進行申請。
4.民辦學校不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
(三)根據學位數量,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錄取。
采取“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后取積分”錄取辦法。先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情況計算月積分和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公辦學校學位總數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公辦學校錄滿后,按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不服從安排的,不再安排學位。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類別。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2.積分。積分由“基礎分+月積分+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童:①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學區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3)加分。①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②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③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再加2分。④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注:③④項單親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根據國家政策,獨生子女取消加分。)
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3.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并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同分規則:①同一類別,戶籍優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②戶籍相同,購房優先。按購房-租房順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先。
學校地段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1.01學區、02學區、03學區、04學區、06學區、19學區、20學區、24學區為大學區(詳見地段示意圖)。
01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鳳光小學、未來學校、銀湖實驗小學組成。
02大學區由翠北教育集團草埔小學、教科院附屬學校小學部組成。
03大學區由錦田教育集團華麗小學、翠園東曉創新學校、錦田教育集團翠茵學校、區教科院實驗教育集團淘金山小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附屬禮文學校、區教科院實驗教育集團布心小學、翠園東曉教育集團東曉小學、翠北教育集團東昌小學、翠園教育集團松泉實驗學校小學部、翠北教育集團水田小學等10所學校組成。
04大學區由翠園東曉教育集團大望學校、翠竹教育集團梧桐小學組成。
06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羅湖實驗學校(原筍崗中學)小學部、翠竹教育集團筍崗小學、桂園教育集團桂園小學、桂園教育集團紅桂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桃園小學、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梅園實驗學校(借址桃園小學提前招生,待學校建成后搬回)、翠竹教育集團洪湖小學等7所學校組成。
19大學區由螺嶺教育集團靖軒小學、翠園實驗學校小學部組成。
20大學區由翠竹教育集團濱河小學、翠竹教育集團羅湖小學組成。
24大學區由蓮南小學、蓮南小學蓮馨校區、螺嶺教育集團仙桐實驗小學、蓮南教育集團蓮塘小學、羅外教育集團羅湖外語小學(借址蓮南小學蓮馨校區提前招生,待學校建成后搬回)、蓮南教育集團安芳小學、蓮南教育集團羅芳小學、蓮南教育集團新秀小學組成。
大學區申請兒童可填報學區內2—7個公辦學校志愿(視大學區內學校數量),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2.共享學區:螺嶺教育集團怡景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景貝小學為共享學區。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螺嶺教育集團湖貝小學、翠竹外國語實驗學校地段生除填報地段學校志愿外,須加填螺嶺教育集團怡景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景貝小學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請該校)。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網上預申請,5月30日-6月5日。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或關注“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位申請”,進入“小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1. 填報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報1個民辦學校志愿;②第一批,填報地段公辦學校志愿(單校劃片填1個,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提示填若干個);③第二批,民辦學校志愿。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必須加填2個民辦學校志愿。沒有填滿志愿和重復志愿的將不能保存。
2.填報住址。系統已導入每個學校地段內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請人輸入房屋編碼或點選住址(包括小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無法在學位申請系統申請,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個住戶申請學位。
3.填報申請信息和拍照上傳證件材料。按要求如實填報完整的學位申請信息,并將申請材料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照片必須保證端正清晰,否則將影響審核)。
學校初驗,6月6日-6月12日。實行網上驗證,家長不用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個別無法網上比對審核的材料由學校短信預約驗證。
1.網上審核。以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的家長,無需到學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在網上對家長上傳的申請材料照片進行初審。
2.預約驗證。使用其他類型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請按學校短信預約的時間,攜帶相關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到網上預報的第一志愿公辦學校驗核。
①大學區、共享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的申請兒童由第一志愿公辦學校初審。
②未按時上傳或向學校遞交申請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6月13日-7月10日。學校初審后,招生系統將申請信息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進行就讀與免費資格比對驗核。如果因家長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的,家長須在規定時間申請信息復核和補充、更正(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后的信息將再次送平臺驗核,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申請系統”查詢最終復核結果。復核結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復核。
提前批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符合條件的由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按積分/類別高低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自動放棄下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資格。
第一批錄取:申請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志愿進行電腦排位。第二批錄取:未達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申請兒童,由申請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家長填報志愿時注意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系統上符合條件的學生后,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可進行統籌招生。統籌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規定的就讀條件,并在民辦招生系統進行網上預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時間及程序屆時請留意“羅湖教育應用網”或“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學位申請”欄公告。
符合條件的申請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政府按小學不超過每人每年7000元標準給予學位補貼。收費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最高補貼額度為其收費標準。
提前批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符合條件的由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按積分/類別高低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自動放棄下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資格。
第一批錄取:申請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志愿進行電腦排位。第二批錄取:未達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申請兒童,由申請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家長填報志愿時注意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系統上符合條件的學生后,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可進行統籌招生。統籌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規定的就讀條件,并在民辦招生系統進行網上預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時間及程序屆時請留意“羅湖教育應用網”或“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學位申請”欄公告。
符合條件的申請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政府按小學不超過每人每年7000元標準給予學位補貼。收費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最高補貼額度為其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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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身份證明 | ![]() |
戶籍證明 | ![]() |
居住證明 | ![]() |
單位證明 |
國家對烈士、因公犧牲傷殘軍人、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及復退軍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高層次人才等享受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實施教育優待政策。上述優待對象需按時在網上申請,并出具享受優惠政策的相關證明材料。
軍人子女申請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請于申請學位開始前提供如下證明材料到羅湖區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記備案:
1.軍人身份證明:軍人身份證、軍官或士官證。
2.戶籍證明:戶口簿(首頁、家屬頁、子女頁)、子女出生證、子女身份證。
3.居住證明:房產證、租賃憑證或單位宿舍證明。
4.單位證明:軍人現役情況、子女關系、享受特殊待遇情況說明等。
(羅湖區人武部地址:羅湖區翠山路39號羅湖國防大廈5樓502室 電話:82672807)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申請學位的自有房產,父母或監護人應擁有≥51%的產權。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證明,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不予積分。
4.在羅湖區臨時(不滿1年)購房、租房,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5.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并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包含付款憑證);②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房產證明材料;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
6.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簿并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
7.住單位集體宿舍。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并由所在單位繳納社保,住房為所在單位所有或所在單位具有合法使用權,且父母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并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提供相應證明,按租住特殊房產處理,不予加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應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并實際居住,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申請學位有效的租房憑證。
9.租住合法產權住宅。須提供初始發證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已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且仍在租賃期限內的依然有效。同一學區地段前后連續的新舊租賃合同可合并計算租住時間,不同學區地段的新舊租賃合同按新合同簽發時間作為積分計算起始日期,租住時間應跨越2023年9月30日。
注:根據《羅湖區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有關事項公告》(2022年4月28日),因疫情影響,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初始發證日期及居住登記信息登記日期的要求時限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含),僅適用于2023年申請學位。
10.租住特殊房產(無合法產權)。須在該住房實際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不予加分:
(1)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登記時長滿1年以上的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證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記),且一年內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該住址為唯一住址。
(2)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根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出租人產權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租賃合同的房屋地址、簽訂日期應與網格居住信息登記地址、時間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連續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憑證(包括發票、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或其他有效付款憑證,按申請學位時間往前倒算)。
(4)父母(監護人)在深圳市沒有住宅房產的查詢記錄(即無房證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僅適用于租住特殊房產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戶登記,房屋未被鎖定。
11.實際居住是申請地段學校的重要條件,請適齡兒童家長及時申報登記網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請兒童父母在學區居住時間,以及是否連續、實際居住將與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系統和社區網格管理系統進行比對核驗。受理申請后,學校也將聯合公安、社區網格登記部門實行“三位一體”上門核查。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將取消地段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非深圳戶籍市民已申報網格登記人口信息的,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官網,在“居住登記信息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模塊中查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戶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長本人如實填寫,驗核時將通過系統后臺進行比對驗核。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范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大學區和共享學區范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范圍為居住在羅湖轄區的生源。
(二)全區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全區所有公辦小學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六年內不可重復申請(相同父母或監護人的多個子女不受影響)。
1.家長在網上申請系統錄入住房信息時,只需輸入房屋編碼或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信息中選取,家長選擇該套住房并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一套住房被鎖定后,小學六年后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鎖定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羅湖區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或登錄“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
2.申請人的住房如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在讀),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羅湖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無其他住房并在該套住房實際居住的,可在地段學校申請,列為“E類”,視全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可參加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如果系統中沒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請提供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查詢)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區教育局核實并給予增加該房屋信息后,再進行申請。
4.民辦學校不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
(三)根據學位數量,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錄取。
采取“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后取積分”錄取辦法。先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情況計算月積分和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公辦學校學位總數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公辦學校錄滿后,按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不服從安排的,不再安排學位。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類別。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2.積分。積分由“基礎分+月積分+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童:①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學區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3)加分。①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②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③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再加2分。④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注:③④項單親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根據國家政策,獨生子女取消加分。)
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3.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并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同分規則:①同一類別,戶籍優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②戶籍相同,購房優先。按購房-租房順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先。
學校地段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1.01學區、02學區、03學區、04學區、06學區、19學區、20學區、24學區為大學區(詳見地段示意圖)。
01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鳳光小學、未來學校、銀湖實驗小學組成。
02大學區由翠北教育集團草埔小學、教科院附屬學校小學部組成。
03大學區由錦田教育集團華麗小學、翠園東曉創新學校、錦田教育集團翠茵學校、區教科院實驗教育集團淘金山小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附屬禮文學校、區教科院實驗教育集團布心小學、翠園東曉教育集團東曉小學、翠北教育集團東昌小學、翠園教育集團松泉實驗學校小學部、翠北教育集團水田小學等10所學校組成。
04大學區由翠園東曉教育集團大望學校、翠竹教育集團梧桐小學組成。
06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羅湖實驗學校(原筍崗中學)小學部、翠竹教育集團筍崗小學、桂園教育集團桂園小學、桂園教育集團紅桂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桃園小學、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梅園實驗學校(借址桃園小學提前招生,待學校建成后搬回)、翠竹教育集團洪湖小學等7所學校組成。
19大學區由螺嶺教育集團靖軒小學、翠園實驗學校小學部組成。
20大學區由翠竹教育集團濱河小學、翠竹教育集團羅湖小學組成。
24大學區由蓮南小學、蓮南小學蓮馨校區、螺嶺教育集團仙桐實驗小學、蓮南教育集團蓮塘小學、羅外教育集團羅湖外語小學(借址蓮南小學蓮馨校區提前招生,待學校建成后搬回)、蓮南教育集團安芳小學、蓮南教育集團羅芳小學、蓮南教育集團新秀小學組成。
大學區申請兒童可填報學區內2—7個公辦學校志愿(視大學區內學校數量),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2.共享學區:螺嶺教育集團怡景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景貝小學為共享學區。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螺嶺教育集團湖貝小學、翠竹外國語實驗學校地段生除填報地段學校志愿外,須加填螺嶺教育集團怡景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景貝小學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請該校)。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網上預申請,5月30日-6月5日。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或關注“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位申請”,進入“小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1. 填報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報1個民辦學校志愿;②第一批,填報地段公辦學校志愿(單校劃片填1個,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提示填若干個);③第二批,民辦學校志愿。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必須加填2個民辦學校志愿。沒有填滿志愿和重復志愿的將不能保存。
2.填報住址。系統已導入每個學校地段內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請人輸入房屋編碼或點選住址(包括小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無法在學位申請系統申請,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個住戶申請學位。
3.填報申請信息和拍照上傳證件材料。按要求如實填報完整的學位申請信息,并將申請材料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照片必須保證端正清晰,否則將影響審核)。
學校初驗,6月6日-6月12日。實行網上驗證,家長不用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個別無法網上比對審核的材料由學校短信預約驗證。
1.網上審核。以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的家長,無需到學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在網上對家長上傳的申請材料照片進行初審。
2.預約驗證。使用其他類型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請按學校短信預約的時間,攜帶相關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到網上預報的第一志愿公辦學校驗核。
①大學區、共享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的申請兒童由第一志愿公辦學校初審。
②未按時上傳或向學校遞交申請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6月13日-7月10日。學校初審后,招生系統將申請信息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進行就讀與免費資格比對驗核。如果因家長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的,家長須在規定時間申請信息復核和補充、更正(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后的信息將再次送平臺驗核,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申請系統”查詢最終復核結果。復核結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復核。
提前批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符合條件的由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按積分/類別高低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自動放棄下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資格。
第一批錄取:申請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志愿進行電腦排位。第二批錄取:未達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申請兒童,由申請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家長填報志愿時注意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系統上符合條件的學生后,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可進行統籌招生。統籌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規定的就讀條件,并在民辦招生系統進行網上預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時間及程序屆時請留意“羅湖教育應用網”或“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學位申請”欄公告。
符合條件的申請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政府按小學不超過每人每年7000元標準給予學位補貼。收費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最高補貼額度為其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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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 |
房產證明/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
1.申請兒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監護人)的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父母(或委托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申請學位的自有房產,父母或監護人應擁有≥51%的產權。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證明,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不予積分。
4.在羅湖區臨時(不滿1年)購房、租房,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5.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并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包含付款憑證);②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房產證明材料;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
6.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簿并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
7.住單位集體宿舍。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并由所在單位繳納社保,住房為所在單位所有或所在單位具有合法使用權,且父母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并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提供相應證明,按租住特殊房產處理,不予加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應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并實際居住,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申請學位有效的租房憑證。
9.租住合法產權住宅。須提供初始發證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已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且仍在租賃期限內的依然有效。同一學區地段前后連續的新舊租賃合同可合并計算租住時間,不同學區地段的新舊租賃合同按新合同簽發時間作為積分計算起始日期,租住時間應跨越2023年9月30日。
注:根據《羅湖區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有關事項公告》(2022年4月28日),因疫情影響,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初始發證日期及居住登記信息登記日期的要求時限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含),僅適用于2023年申請學位。
10.租住特殊房產(無合法產權)。須在該住房實際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不予加分:
(1)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登記時長滿1年以上的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證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記),且一年內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該住址為唯一住址。
(2)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根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出租人產權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租賃合同的房屋地址、簽訂日期應與網格居住信息登記地址、時間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連續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憑證(包括發票、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或其他有效付款憑證,按申請學位時間往前倒算)。
(4)父母(監護人)在深圳市沒有住宅房產的查詢記錄(即無房證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僅適用于租住特殊房產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戶登記,房屋未被鎖定。
11.實際居住是申請地段學校的重要條件,請適齡兒童家長及時申報登記網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請兒童父母在學區居住時間,以及是否連續、實際居住將與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系統和社區網格管理系統進行比對核驗。受理申請后,學校也將聯合公安、社區網格登記部門實行“三位一體”上門核查。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將取消地段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非深圳戶籍市民已申報網格登記人口信息的,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官網,在“居住登記信息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模塊中查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戶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長本人如實填寫,驗核時將通過系統后臺進行比對驗核。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范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大學區和共享學區范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范圍為居住在羅湖轄區的生源。
(二)全區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全區所有公辦小學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六年內不可重復申請(相同父母或監護人的多個子女不受影響)。
1.家長在網上申請系統錄入住房信息時,只需輸入房屋編碼或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信息中選取,家長選擇該套住房并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一套住房被鎖定后,小學六年后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鎖定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羅湖區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或登錄“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
2.申請人的住房如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在讀),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羅湖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無其他住房并在該套住房實際居住的,可在地段學校申請,列為“E類”,視全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可參加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如果系統中沒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請提供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查詢)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區教育局核實并給予增加該房屋信息后,再進行申請。
4.民辦學校不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
(三)根據學位數量,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錄取。
采取“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后取積分”錄取辦法。先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情況計算月積分和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公辦學校學位總數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公辦學校錄滿后,按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不服從安排的,不再安排學位。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類別。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2.積分。積分由“基礎分+月積分+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童:①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學區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3)加分。①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②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③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再加2分。④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注:③④項單親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根據國家政策,獨生子女取消加分。)
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3.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并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同分規則:①同一類別,戶籍優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②戶籍相同,購房優先。按購房-租房順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先。
學校地段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1.01學區、02學區、03學區、04學區、06學區、19學區、20學區、24學區為大學區(詳見地段示意圖)。
01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鳳光小學、未來學校、銀湖實驗小學組成。
02大學區由翠北教育集團草埔小學、教科院附屬學校小學部組成。
03大學區由錦田教育集團華麗小學、翠園東曉創新學校、錦田教育集團翠茵學校、區教科院實驗教育集團淘金山小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附屬禮文學校、區教科院實驗教育集團布心小學、翠園東曉教育集團東曉小學、翠北教育集團東昌小學、翠園教育集團松泉實驗學校小學部、翠北教育集團水田小學等10所學校組成。
04大學區由翠園東曉教育集團大望學校、翠竹教育集團梧桐小學組成。
06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羅湖實驗學校(原筍崗中學)小學部、翠竹教育集團筍崗小學、桂園教育集團桂園小學、桂園教育集團紅桂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桃園小學、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梅園實驗學校(借址桃園小學提前招生,待學校建成后搬回)、翠竹教育集團洪湖小學等7所學校組成。
19大學區由螺嶺教育集團靖軒小學、翠園實驗學校小學部組成。
20大學區由翠竹教育集團濱河小學、翠竹教育集團羅湖小學組成。
24大學區由蓮南小學、蓮南小學蓮馨校區、螺嶺教育集團仙桐實驗小學、蓮南教育集團蓮塘小學、羅外教育集團羅湖外語小學(借址蓮南小學蓮馨校區提前招生,待學校建成后搬回)、蓮南教育集團安芳小學、蓮南教育集團羅芳小學、蓮南教育集團新秀小學組成。
大學區申請兒童可填報學區內2—7個公辦學校志愿(視大學區內學校數量),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2.共享學區:螺嶺教育集團怡景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景貝小學為共享學區。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螺嶺教育集團湖貝小學、翠竹外國語實驗學校地段生除填報地段學校志愿外,須加填螺嶺教育集團怡景小學、螺嶺教育集團景貝小學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請該校)。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網上預申請,5月30日-6月5日。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或關注“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位申請”,進入“小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1. 填報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報1個民辦學校志愿;②第一批,填報地段公辦學校志愿(單校劃片填1個,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提示填若干個);③第二批,民辦學校志愿。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必須加填2個民辦學校志愿。沒有填滿志愿和重復志愿的將不能保存。
2.填報住址。系統已導入每個學校地段內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請人輸入房屋編碼或點選住址(包括小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無法在學位申請系統申請,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個住戶申請學位。
3.填報申請信息和拍照上傳證件材料。按要求如實填報完整的學位申請信息,并將申請材料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照片必須保證端正清晰,否則將影響審核)。
學校初驗,6月6日-6月12日。實行網上驗證,家長不用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個別無法網上比對審核的材料由學校短信預約驗證。
1.網上審核。以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的家長,無需到學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在網上對家長上傳的申請材料照片進行初審。
2.預約驗證。使用其他類型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請按學校短信預約的時間,攜帶相關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到網上預報的第一志愿公辦學校驗核。
①大學區、共享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的申請兒童由第一志愿公辦學校初審。
②未按時上傳或向學校遞交申請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6月13日-7月10日。學校初審后,招生系統將申請信息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進行就讀與免費資格比對驗核。如果因家長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的,家長須在規定時間申請信息復核和補充、更正(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后的信息將再次送平臺驗核,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申請系統”查詢最終復核結果。復核結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復核。
提前批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符合條件的由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按積分/類別高低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自動放棄下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資格。
第一批錄取:申請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志愿進行電腦排位。第二批錄取:未達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申請兒童,由申請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家長填報志愿時注意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系統上符合條件的學生后,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可進行統籌招生。統籌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規定的就讀條件,并在民辦招生系統進行網上預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時間及程序屆時請留意“羅湖教育應用網”或“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學位申請”欄公告。
符合條件的申請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政府按小學不超過每人每年7000元標準給予學位補貼。收費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最高補貼額度為其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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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簿、身份證 | ![]() |
房產證明/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
1.兒童及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申請學位的自有房產,父母或監護人應擁有≥51%的產權。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證明,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不予積分。
4.在羅湖區臨時(不滿1年)購房、租房,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5.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并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包含付款憑證);②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房產證明材料;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
6.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簿并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
7.住單位集體宿舍。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并由所在單位繳納社保,住房為所在單位所有或所在單位具有合法使用權,且父母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并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提供相應證明,按租住特殊房產處理,不予加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應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并實際居住,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申請學位有效的租房憑證。
9.租住合法產權住宅,須提供初始發證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已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且仍在租賃期限內的依然有效。同一學區地段前后連續的新舊租賃合同可合并計算租住時間,不同學區地段的新舊租賃合同按新合同簽發時間作為積分計算起始日期,租住時間應跨越2023年9月30日。
注:根據《羅湖區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有關事項公告》(2022年4月28日),因疫情影響,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初始發證日期及居住登記信息登記日期的要求時限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含),僅適用于2023年申請學位。
10.租住特殊房產(無合法產權),須在該住房實際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不予加分:
(1)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登記時長滿1年以上的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證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記),且一年內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該住址為唯一住址。
(2)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根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出租人產權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租賃合同的房屋地址、簽訂日期應與網格居住信息登記地址、時間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連續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憑證(包括發票、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或其他有效付款憑證,按申請學位時間往前倒算)。
(4)父母(監護人)在深圳市沒有住宅房產的查詢記錄(即無房證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僅適用于租住特殊房產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戶登記,房屋未被鎖定。
11.實際居住是申請地段學校的重要條件,請適齡兒童家長及時申報登記網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請兒童父母在學區居住時間,以及是否連續、實際居住將與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系統和社區網格管理系統進行比對核驗。受理申請后,學校也將聯合公安、社區網格登記部門實行“三位一體”上門核查。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將取消地段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非深圳戶籍市民已申報網格登記人口信息的,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官網,在“居住登記信息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模塊中查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戶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長本人如實填寫,驗核時將通過系統后臺進行比對驗核。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范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大學區和共享學區范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范圍為居住在羅湖轄區的生源。
(二)全區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全區所有公辦初中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三年內不可重復申請(相同父母或監護人的多個子女不受影響)。
1.家長在網上申請系統錄入住房信息時,只需輸入房屋編碼或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信息中選取,家長選擇該套住房并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一套住房被鎖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鎖定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羅湖區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或登錄“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
2.申請人的住房如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在讀),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羅湖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無其他住房并在該套住房實際居住的可在地段學校申請,列為“E類”,視全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可參加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如果系統中沒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請提供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查詢)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區教育局核實并給予增加該房屋信息后,再進行申請。
4.民辦學校不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
(三)根據學位數量,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錄取。
采取“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后取積分”錄取辦法。先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情況計算月積分和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公辦學校學位總數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公辦學校錄滿后,按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不服從安排的,不再安排學位。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類別。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2.積分。積分由“基礎分+月積分+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童:①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學區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3)加分。①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②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③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再加2分。④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非深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有效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社保(養老+醫療)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加1分。
(注:③④⑤項單親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根據國家政策,獨生子女取消加分。)
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3.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并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同分規則:①同一類別,戶籍優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②戶籍相同,購房優先。按購房-租房順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先。
學校地段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1.大學區:01學區、02學區、04學區、11學區、13學區為大學區(詳見地段示意圖)。
01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未來學校初中部、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部、羅湖未來教育集團羅湖實驗學校、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梅園實驗學校初中部(學校未建成,初中部暫不招生)組成。
02大學區由翠園教育集團松泉中學、翠園東曉創新學校組成。
04大學區由翠園東曉教育集團布心中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附屬禮文學校組成。
11大學區由濱河實驗中學、桂園教育集團羅湖中學組成。
13大學區由翠園初級中學、翠園實驗學校(不含13A)組成。
注:翠園實驗學校初中分兩部分:①原翠園初級中學招生地段范圍內的小學畢業生可填報翠園初級中學和翠園實驗學校2個學校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②屬于翠園實驗學校小學部招生范圍的鳳凰路以南、清平路以東,深南東路以北區域為翠園實驗學校初中招生范圍(即地段示意圖13A),但不屬于翠園初級中學招生范圍。
大學區內申請學生須填報本大學區內所有學校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2.共享學區:下列學校地段申請學生需按要求填報申請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①深圳中學初中部是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只受理地段內A、B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地段內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申請東湖中學。
②市第二實驗學校初中部是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市第二實驗學校地段共享布心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布心中學志愿。
③羅湖外語初中學校地段共享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志愿。
④桂園中學地段共享紅桂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紅桂中學志愿。
⑤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地段共享羅湖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羅湖中學志愿。
網上預申請,5月30日-6月5日。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或關注“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位申請”欄目, 進入 “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1. 填報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報1個民辦學校志愿;②第一批,填報公辦地段學校志愿(單校劃片填1個,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提示填若干個);③第二批,民辦學校志愿。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必須加填2個民辦學校志愿。沒有填滿志愿和重復志愿的將不能保存。
2.非本區小學畢業生申請我區初一學位(5月30日-6月2日資格審核)。
非本區小學畢業生,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就讀我區初一:
①羅湖戶籍,家長(監護人)在學區實際居住。
②本市外區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并實際居住;或租房有租賃憑證(無其他住宅房產),實際居住滿一年。
③非深圳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實際居住滿一年。
符合上述條件的非本區小學畢業生請于5月30日-6月2日,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進入“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非本區小學畢業生資格審核”欄,填報資格審核信息,并將戶籍證明(或居住證)和羅湖的住房(租房)證明、原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拍照上傳至系統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學校短信通知)于6月5日前在“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填報完整申請信息。
④非深圳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實際居住不滿一年或學區租房實際居住,符合條件的參加第三階段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填報住址。系統已導入每個學校地段內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請人輸入房屋編碼或點選住址(包括小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無法在學位申請系統申請,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個住戶申請學位。
4.填報申請信息和拍照上傳證件材料。按要求如實填報完整的學位申請信息,并將申請材料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照片必須保證端正清晰,否則將影響審核)。
學校初驗,6月6日-6月12日。實行網上驗證,家長無需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個別無法網上比對審核的材料由學校短信預約到校驗證。
1.網上審核。以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的家長,無需學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在網上對家長上傳的申請材料照片進行初審。
2.預約驗證。使用其他類型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請按學校短信預約的時間,攜帶相關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到網上預報的第一志愿公辦學校驗核。
注:
①大學區、共享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的申請兒童由第一志愿公辦學校初審。
②未按時上傳或向學校遞交申請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6月13日-7月10日。學校初審后,招生系統將申請信息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進行就讀與免費資格比對驗核。如果因家長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的,家長須在規定時間申請信息復核和補充、更正(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后的信息將再次送平臺驗核,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報名系統”查詢最終復核結果。復核結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復核。
提前批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符合條件的由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按積分/類別高低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自動放棄下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資格。
第一批錄取:申請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志愿進行電腦排位。第二批錄取:未達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申請兒童,由申請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家長在填報志愿時選擇符合自己的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系統上符合條件的學生后,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可進行統籌招生。統籌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規定的就讀條件,并在民辦招生系統進行網上預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時間及程序屆時請留意“羅湖教育應用網”或“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學位申請”欄公告。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政府按初中不超過每人每年9000元的標準給予學位補貼。收費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最高補貼額度為其收費標準。
公布名單,7月26日。公辦學校公布錄取結果,錄取學校短信發送錄取通知,申請人可在申請系統查詢學位申請結果并自助打印《錄取通知書》。民辦學校統籌招生由各學校在招生結束后公布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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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 | ![]() |
社保記錄 | ![]() |
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 ![]() |
房產證明/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
1.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兒童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港澳籍兒童還需核驗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父母與子女親屬關系證明(市公證處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證》;外籍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3.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4.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記錄。
連續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因疫情影響2022年3月至6月補繳的,視同正常繳交)。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申請學位的自有房產,父母或監護人應擁有≥51%的產權。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證明,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不予積分。
4.在羅湖區臨時(不滿1年)購房、租房,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5.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并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包含付款憑證);②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房產證明材料;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
6.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簿并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
7.住單位集體宿舍。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并由所在單位繳納社保,住房為所在單位所有或所在單位具有合法使用權,且父母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并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提供相應證明,按租住特殊房產處理,不予加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應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并實際居住,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申請學位有效的租房憑證。
9.租住合法產權住宅,須提供初始發證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已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且仍在租賃期限內的依然有效。同一學區地段前后連續的新舊租賃合同可合并計算租住時間,不同學區地段的新舊租賃合同按新合同簽發時間作為積分計算起始日期,租住時間應跨越2023年9月30日。
注:根據《羅湖區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有關事項公告》(2022年4月28日),因疫情影響,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初始發證日期及居住登記信息登記日期的要求時限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含),僅適用于2023年申請學位。
10.租住特殊房產(無合法產權),須在該住房實際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不予加分:
(1)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登記時長滿1年以上的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證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記),且一年內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該住址為唯一住址。
(2)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根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出租人產權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租賃合同的房屋地址、簽訂日期應與網格居住信息登記地址、時間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連續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憑證(包括發票、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或其他有效付款憑證,按申請學位時間往前倒算)。
(4)父母(監護人)在深圳市沒有住宅房產的查詢記錄(即無房證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僅適用于租住特殊房產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戶登記,房屋未被鎖定。
11.實際居住是申請地段學校的重要條件,請適齡兒童家長及時申報登記網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請兒童父母在學區居住時間,以及是否連續、實際居住將與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系統和社區網格管理系統進行比對核驗。受理申請后,學校也將聯合公安、社區網格登記部門實行“三位一體”上門核查。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將取消地段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非深圳戶籍市民已申報網格登記人口信息的,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官網,在“居住登記信息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模塊中查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戶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長本人如實填寫,驗核時將通過系統后臺進行比對驗核。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范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大學區和共享學區范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范圍為居住在羅湖轄區的生源。
(二)全區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全區所有公辦初中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三年內不可重復申請(相同父母或監護人的多個子女不受影響)。
1.家長在網上申請系統錄入住房信息時,只需輸入房屋編碼或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信息中選取,家長選擇該套住房并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一套住房被鎖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鎖定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羅湖區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或登錄“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
2.申請人的住房如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在讀),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羅湖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無其他住房并在該套住房實際居住的可在地段學校申請,列為“E類”,視全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可參加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如果系統中沒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請提供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查詢)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區教育局核實并給予增加該房屋信息后,再進行申請。
4.民辦學校不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
(三)根據學位數量,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錄取。
采取“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后取積分”錄取辦法。先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情況計算月積分和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公辦學校學位總數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公辦學校錄滿后,按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不服從安排的,不再安排學位。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類別。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2.積分。積分由“基礎分+月積分+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童:①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學區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3)加分。①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②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③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再加2分。④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非深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有效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社保(養老+醫療)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加1分。
(注:③④⑤項單親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根據國家政策,獨生子女取消加分。)
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3.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并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同分規則:①同一類別,戶籍優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②戶籍相同,購房優先。按購房-租房順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先。
學校地段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1.大學區:01學區、02學區、04學區、11學區、13學區為大學區(詳見地段示意圖)。
01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未來學校初中部、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部、羅湖未來教育集團羅湖實驗學校、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梅園實驗學校初中部(學校未建成,初中部暫不招生)組成。
02大學區由翠園教育集團松泉中學、翠園東曉創新學校組成。
04大學區由翠園東曉教育集團布心中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附屬禮文學校組成。
11大學區由濱河實驗中學、桂園教育集團羅湖中學組成。
13大學區由翠園初級中學、翠園實驗學校(不含13A)組成。
注:翠園實驗學校初中分兩部分:①原翠園初級中學招生地段范圍內的小學畢業生可填報翠園初級中學和翠園實驗學校2個學校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②屬于翠園實驗學校小學部招生范圍的鳳凰路以南、清平路以東,深南東路以北區域為翠園實驗學校初中招生范圍(即地段示意圖13A),但不屬于翠園初級中學招生范圍。
大學區內申請學生須填報本大學區內所有學校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2.共享學區:下列學校地段申請學生需按要求填報申請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①深圳中學初中部是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只受理地段內A、B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地段內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申請東湖中學。
②市第二實驗學校初中部是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市第二實驗學校地段共享布心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布心中學志愿。
③羅湖外語初中學校地段共享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志愿。
④桂園中學地段共享紅桂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紅桂中學志愿。
⑤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地段共享羅湖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羅湖中學志愿。
網上預申請,5月30日-6月5日。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或關注“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位申請”欄目, 進入 “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1. 填報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報1個民辦學校志愿;②第一批,填報公辦地段學校志愿(單校劃片填1個,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提示填若干個);③第二批,民辦學校志愿。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必須加填2個民辦學校志愿。沒有填滿志愿和重復志愿的將不能保存。
2.非本區小學畢業生申請我區初一學位(5月30日-6月2日資格審核)。
非本區小學畢業生,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就讀我區初一:
①羅湖戶籍,家長(監護人)在學區實際居住。
②本市外區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并實際居住;或租房有租賃憑證(無其他住宅房產),實際居住滿一年。
③非深圳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實際居住滿一年。
符合上述條件的非本區小學畢業生請于5月30日-6月2日,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進入“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非本區小學畢業生資格審核”欄,填報資格審核信息,并將戶籍證明(或居住證)和羅湖的住房(租房)證明、原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拍照上傳至系統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學校短信通知)于6月5日前在“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填報完整申請信息。
④非深圳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實際居住不滿一年或學區租房實際居住,符合條件的參加第三階段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填報住址。系統已導入每個學校地段內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請人輸入房屋編碼或點選住址(包括小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無法在學位申請系統申請,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個住戶申請學位。
4.填報申請信息和拍照上傳證件材料。按要求如實填報完整的學位申請信息,并將申請材料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照片必須保證端正清晰,否則將影響審核)。
學校初驗,6月6日-6月12日。實行網上驗證,家長無需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個別無法網上比對審核的材料由學校短信預約到校驗證。
1.網上審核。以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的家長,無需學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在網上對家長上傳的申請材料照片進行初審。
2.預約驗證。使用其他類型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請按學校短信預約的時間,攜帶相關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到網上預報的第一志愿公辦學校驗核。
注:
①大學區、共享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的申請兒童由第一志愿公辦學校初審。
②未按時上傳或向學校遞交申請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6月13日-7月10日。學校初審后,招生系統將申請信息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進行就讀與免費資格比對驗核。如果因家長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的,家長須在規定時間申請信息復核和補充、更正(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后的信息將再次送平臺驗核,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報名系統”查詢最終復核結果。復核結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復核。
提前批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符合條件的由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按積分/類別高低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自動放棄下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資格。
第一批錄取:申請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志愿進行電腦排位。第二批錄取:未達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申請兒童,由申請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家長在填報志愿時選擇符合自己的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系統上符合條件的學生后,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可進行統籌招生。統籌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規定的就讀條件,并在民辦招生系統進行網上預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時間及程序屆時請留意“羅湖教育應用網”或“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學位申請”欄公告。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政府按初中不超過每人每年9000元的標準給予學位補貼。收費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最高補貼額度為其收費標準。
公布名單,7月26日。公辦學校公布錄取結果,錄取學校短信發送錄取通知,申請人可在申請系統查詢學位申請結果并自助打印《錄取通知書》。民辦學校統籌招生由各學校在招生結束后公布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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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身份證明 | ![]() |
戶籍證明 | ![]() |
居住證明 | ![]() |
單位證明 |
國家對烈士、因公犧牲傷殘軍人、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及復退軍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高層次人才等享受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實施教育優待政策。上述優待對象需按時在網上申請,并出具享受優惠政策的相關證明材料。
軍人子女申請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請于申請學位開始前提供如下證明材料到羅湖區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記備案。
1.軍人身份證明:軍人身份證、軍官或士官證。
2.戶籍證明:戶口簿(首頁、家屬頁、子女頁)、子女出生證、子女身份證。
3.居住證明:房產證、租賃憑證或單位宿舍證明。
4.單位證明:軍人現役情況、子女關系、享受特殊待遇情況說明等。
(羅湖區人武部地址:羅湖區翠山路39號羅湖國防大廈5樓502室 電話:82672807)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申請學位的自有房產,父母或監護人應擁有≥51%的產權。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證明,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不予積分。
4.在羅湖區臨時(不滿1年)購房、租房,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5.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并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包含付款憑證);②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房產證明材料;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
6.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簿并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
7.住單位集體宿舍。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并由所在單位繳納社保,住房為所在單位所有或所在單位具有合法使用權,且父母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并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提供相應證明,按租住特殊房產處理,不予加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應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并實際居住,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申請學位有效的租房憑證。
9.租住合法產權住宅,須提供初始發證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已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且仍在租賃期限內的依然有效。同一學區地段前后連續的新舊租賃合同可合并計算租住時間,不同學區地段的新舊租賃合同按新合同簽發時間作為積分計算起始日期,租住時間應跨越2023年9月30日。
注:根據《羅湖區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有關事項公告》(2022年4月28日),因疫情影響,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初始發證日期及居住登記信息登記日期的要求時限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含),僅適用于2023年申請學位。
10.租住特殊房產(無合法產權),須在該住房實際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不予加分:
(1)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登記時長滿1年以上的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證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記),且一年內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該住址為唯一住址。
(2)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根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出租人產權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租賃合同的房屋地址、簽訂日期應與網格居住信息登記地址、時間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連續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憑證(包括發票、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或其他有效付款憑證,按申請學位時間往前倒算)。
(4)父母(監護人)在深圳市沒有住宅房產的查詢記錄(即無房證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僅適用于租住特殊房產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戶登記,房屋未被鎖定。
11.實際居住是申請地段學校的重要條件,請適齡兒童家長及時申報登記網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請兒童父母在學區居住時間,以及是否連續、實際居住將與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系統和社區網格管理系統進行比對核驗。受理申請后,學校也將聯合公安、社區網格登記部門實行“三位一體”上門核查。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將取消地段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非深圳戶籍市民已申報網格登記人口信息的,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官網,在“居住登記信息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模塊中查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戶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長本人如實填寫,驗核時將通過系統后臺進行比對驗核。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范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大學區和共享學區范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范圍為居住在羅湖轄區的生源。
(二)全區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全區所有公辦初中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三年內不可重復申請(相同父母或監護人的多個子女不受影響)。
1.家長在網上申請系統錄入住房信息時,只需輸入房屋編碼或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信息中選取,家長選擇該套住房并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一套住房被鎖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鎖定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羅湖區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或登錄“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
2.申請人的住房如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在讀),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羅湖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無其他住房并在該套住房實際居住的可在地段學校申請,列為“E類”,視全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可參加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如果系統中沒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請提供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查詢)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區教育局核實并給予增加該房屋信息后,再進行申請。
4.民辦學校不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
(三)根據學位數量,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錄取。
采取“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后取積分”錄取辦法。先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情況計算月積分和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公辦學校學位總數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公辦學校錄滿后,按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不服從安排的,不再安排學位。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類別。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2.積分。積分由“基礎分+月積分+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童:①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學區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3)加分。①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②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③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再加2分。④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非深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有效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社保(養老+醫療)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加1分。
(注:③④⑤項單親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根據國家政策,獨生子女取消加分。)
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3.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并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同分規則:①同一類別,戶籍優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②戶籍相同,購房優先。按購房-租房順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先。
學校地段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1.大學區:01學區、02學區、04學區、11學區、13學區為大學區(詳見地段示意圖)。
01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未來學校初中部、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部、羅湖未來教育集團羅湖實驗學校、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梅園實驗學校初中部(學校未建成,初中部暫不招生)組成。
02大學區由翠園教育集團松泉中學、翠園東曉創新學校組成。
04大學區由翠園東曉教育集團布心中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附屬禮文學校組成。
11大學區由濱河實驗中學、桂園教育集團羅湖中學組成。
13大學區由翠園初級中學、翠園實驗學校(不含13A)組成。
注:翠園實驗學校初中分兩部分:①原翠園初級中學招生地段范圍內的小學畢業生可填報翠園初級中學和翠園實驗學校2個學校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②屬于翠園實驗學校小學部招生范圍的鳳凰路以南、清平路以東,深南東路以北區域為翠園實驗學校初中招生范圍(即地段示意圖13A),但不屬于翠園初級中學招生范圍。
大學區內申請學生須填報本大學區內所有學校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2.共享學區:下列學校地段申請學生需按要求填報申請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①深圳中學初中部是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只受理地段內A、B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地段內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申請東湖中學。
②市第二實驗學校初中部是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市第二實驗學校地段共享布心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布心中學志愿。
③羅湖外語初中學校地段共享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志愿。
④桂園中學地段共享紅桂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紅桂中學志愿。
⑤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地段共享羅湖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羅湖中學志愿。
網上預申請,5月30日-6月5日。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或關注“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位申請”欄目, 進入 “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1. 填報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報1個民辦學校志愿;②第一批,填報公辦地段學校志愿(單校劃片填1個,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提示填若干個);③第二批,民辦學校志愿。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必須加填2個民辦學校志愿。沒有填滿志愿和重復志愿的將不能保存。
2.非本區小學畢業生申請我區初一學位(5月30日-6月2日資格審核)。
非本區小學畢業生,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就讀我區初一:
①羅湖戶籍,家長(監護人)在學區實際居住。
②本市外區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并實際居住;或租房有租賃憑證(無其他住宅房產),實際居住滿一年。
③非深圳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實際居住滿一年。
符合上述條件的非本區小學畢業生請于5月30日-6月2日,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進入“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非本區小學畢業生資格審核”欄,填報資格審核信息,并將戶籍證明(或居住證)和羅湖的住房(租房)證明、原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拍照上傳至系統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學校短信通知)于6月5日前在“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填報完整申請信息。
④非深圳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實際居住不滿一年或學區租房實際居住,符合條件的參加第三階段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填報住址。系統已導入每個學校地段內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請人輸入房屋編碼或點選住址(包括小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無法在學位申請系統申請,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個住戶申請學位。
4.填報申請信息和拍照上傳證件材料。按要求如實填報完整的學位申請信息,并將申請材料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照片必須保證端正清晰,否則將影響審核)。
學校初驗,6月6日-6月12日。實行網上驗證,家長無需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個別無法網上比對審核的材料由學校短信預約到校驗證。
1.網上審核。以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的家長,無需學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在網上對家長上傳的申請材料照片進行初審。
2.預約驗證。使用其他類型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請按學校短信預約的時間,攜帶相關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到網上預報的第一志愿公辦學校驗核。
注:
①大學區、共享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的申請兒童由第一志愿公辦學校初審。
②未按時上傳或向學校遞交申請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6月13日-7月10日。學校初審后,招生系統將申請信息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進行就讀與免費資格比對驗核。如果因家長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的,家長須在規定時間申請信息復核和補充、更正(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后的信息將再次送平臺驗核,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報名系統”查詢最終復核結果。復核結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復核。
提前批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符合條件的由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按積分/類別高低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自動放棄下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資格。
第一批錄取:申請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志愿進行電腦排位。第二批錄取:未達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申請兒童,由申請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家長在填報志愿時選擇符合自己的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系統上符合條件的學生后,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可進行統籌招生。統籌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規定的就讀條件,并在民辦招生系統進行網上預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時間及程序屆時請留意“羅湖教育應用網”或“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學位申請”欄公告。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政府按初中不超過每人每年9000元的標準給予學位補貼。收費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最高補貼額度為其收費標準。
公布名單,7月26日。公辦學校公布錄取結果,錄取學校短信發送錄取通知,申請人可在申請系統查詢學位申請結果并自助打印《錄取通知書》。民辦學校統籌招生由各學校在招生結束后公布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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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 |
房產證明/購房合同(包含付款憑證)/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
1.申請兒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監護人)的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父母(或委托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申請學位的自有房產,父母或監護人應擁有≥51%的產權。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證明,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不予積分。
4.在羅湖區臨時(不滿1年)購房、租房,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5.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并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包含付款憑證);②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房產證明材料;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
6.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簿并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
7.住單位集體宿舍。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并由所在單位繳納社保,住房為所在單位所有或所在單位具有合法使用權,且父母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并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提供相應證明,按租住特殊房產處理,不予加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應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并實際居住,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申請學位有效的租房憑證。
9.租住合法產權住宅,須提供初始發證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已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且仍在租賃期限內的依然有效。同一學區地段前后連續的新舊租賃合同可合并計算租住時間,不同學區地段的新舊租賃合同按新合同簽發時間作為積分計算起始日期,租住時間應跨越2023年9月30日。
注:根據《羅湖區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有關事項公告》(2022年4月28日),因疫情影響,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初始發證日期及居住登記信息登記日期的要求時限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含),僅適用于2023年申請學位。
10.租住特殊房產(無合法產權),須在該住房實際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不予加分:
(1)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登記時長滿1年以上的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證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記),且一年內網格居住信息登記該住址為唯一住址。
(2)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根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出租人產權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租賃合同的房屋地址、簽訂日期應與網格居住信息登記地址、時間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連續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憑證(包括發票、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或其他有效付款憑證,按申請學位時間往前倒算)。
(4)父母(監護人)在深圳市沒有住宅房產的查詢記錄(即無房證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僅適用于租住特殊房產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戶登記,房屋未被鎖定。
11.實際居住是申請地段學校的重要條件,請適齡兒童家長及時申報登記網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請兒童父母在學區居住時間,以及是否連續、實際居住將與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系統和社區網格管理系統進行比對核驗。受理申請后,學校也將聯合公安、社區網格登記部門實行“三位一體”上門核查。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將取消地段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非深圳戶籍市民已申報網格登記人口信息的,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官網,在“居住登記信息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模塊中查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戶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長本人如實填寫,驗核時將通過系統后臺進行比對驗核。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范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大學區和共享學區范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范圍為居住在羅湖轄區的生源。
(二)全區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全區所有公辦初中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三年內不可重復申請(相同父母或監護人的多個子女不受影響)。
1.家長在網上申請系統錄入住房信息時,只需輸入房屋編碼或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信息中選取,家長選擇該套住房并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一套住房被鎖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鎖定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羅湖區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或登錄“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
2.申請人的住房如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在讀),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羅湖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無其他住房并在該套住房實際居住的可在地段學校申請,列為“E類”,視全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可參加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如果系統中沒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請提供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查詢)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區教育局核實并給予增加該房屋信息后,再進行申請。
4.民辦學校不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
(三)根據學位數量,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錄取。
采取“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后取積分”錄取辦法。先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情況計算月積分和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公辦學校學位總數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公辦學校錄滿后,按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不服從安排的,不再安排學位。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類別。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2.積分。積分由“基礎分+月積分+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童:①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學區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3)加分。①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②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③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再加2分。④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非深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有效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社保(養老+醫療)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加1分。
(注:③④⑤項單親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根據國家政策,獨生子女取消加分。)
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3.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并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同分規則:①同一類別,戶籍優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②戶籍相同,購房優先。按購房-租房順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先。
學校地段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1.大學區:01學區、02學區、04學區、11學區、13學區為大學區(詳見地段示意圖)。
01大學區由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未來學校初中部、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部、羅湖未來教育集團羅湖實驗學校、羅湖未來教育集團梅園實驗學校初中部(學校未建成,初中部暫不招生)組成。
02大學區由翠園教育集團松泉中學、翠園東曉創新學校組成。
04大學區由翠園東曉教育集團布心中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附屬禮文學校組成。
11大學區由濱河實驗中學、桂園教育集團羅湖中學組成。
13大學區由翠園初級中學、翠園實驗學校(不含13A)組成。
注:翠園實驗學校初中分兩部分:①原翠園初級中學招生地段范圍內的小學畢業生可填報翠園初級中學和翠園實驗學校2個學校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②屬于翠園實驗學校小學部招生范圍的鳳凰路以南、清平路以東,深南東路以北區域為翠園實驗學校初中招生范圍(即地段示意圖13A),但不屬于翠園初級中學招生范圍。
大學區內申請學生須填報本大學區內所有學校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2.共享學區:下列學校地段申請學生需按要求填報申請志愿,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排位錄取。
①深圳中學初中部是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只受理地段內A、B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地段內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申請東湖中學。
②市第二實驗學校初中部是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市第二實驗學校地段共享布心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布心中學志愿。
③羅湖外語初中學校地段共享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志愿。
④桂園中學地段共享紅桂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紅桂中學志愿。
⑤羅湖外語實驗學校地段共享羅湖中學學位,地段小學畢業生加填羅湖中學志愿。
網上預申請,5月30日-6月5日。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或關注“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學位申請”欄目, 進入 “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1. 填報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報1個民辦學校志愿;②第一批,填報公辦地段學校志愿(單校劃片填1個,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提示填若干個);③第二批,民辦學校志愿。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必須加填2個民辦學校志愿。沒有填滿志愿和重復志愿的將不能保存。
2.非本區小學畢業生申請我區初一學位(5月30日-6月2日資格審核)。
非本區小學畢業生,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就讀我區初一:
①羅湖戶籍,家長(監護人)在學區實際居住。
②本市外區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并實際居住;或租房有租賃憑證(無其他住宅房產),實際居住滿一年。
③非深圳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實際居住滿一年。
符合上述條件的非本區小學畢業生請于5月30日-6月2日,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進入“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非本區小學畢業生資格審核”欄,填報資格審核信息,并將戶籍證明(或居住證)和羅湖的住房(租房)證明、原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拍照上傳至系統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學校短信通知)于6月5日前在“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填報完整申請信息。
④非深圳戶籍,家長在學區購房實際居住不滿一年或學區租房實際居住,符合條件的參加第三階段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填報住址。系統已導入每個學校地段內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請人輸入房屋編碼或點選住址(包括小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無法在學位申請系統申請,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個住戶申請學位。
4.填報申請信息和拍照上傳證件材料。按要求如實填報完整的學位申請信息,并將申請材料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照片必須保證端正清晰,否則將影響審核)。
學校初驗,6月6日-6月12日。實行網上驗證,家長無需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個別無法網上比對審核的材料由學校短信預約到校驗證。
1.網上審核。以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的家長,無需學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在網上對家長上傳的申請材料照片進行初審。
2.預約驗證。使用其他類型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請按學校短信預約的時間,攜帶相關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到網上預報的第一志愿公辦學校驗核。
注:
①大學區、共享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的申請兒童由第一志愿公辦學校初審。
②未按時上傳或向學校遞交申請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6月13日-7月10日。學校初審后,招生系統將申請信息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進行就讀與免費資格比對驗核。如果因家長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的,家長須在規定時間申請信息復核和補充、更正(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后的信息將再次送平臺驗核,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報名系統”查詢最終復核結果。復核結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復核。
提前批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符合條件的由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按積分/類別高低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自動放棄下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資格。
第一批錄取:申請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提前批民辦學校志愿,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志愿進行電腦排位。第二批錄取:未達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申請兒童,由申請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家長在填報志愿時選擇符合自己的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統籌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系統上符合條件的學生后,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可進行統籌招生。統籌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規定的就讀條件,并在民辦招生系統進行網上預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時間及程序屆時請留意“羅湖教育應用網”或“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學位申請”欄公告。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政府按初中不超過每人每年9000元的標準給予學位補貼。收費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最高補貼額度為其收費標準。
公布名單,7月26日。公辦學校公布錄取結果,錄取學校短信發送錄取通知,申請人可在申請系統查詢學位申請結果并自助打印《錄取通知書》。民辦學校統籌招生由各學校在招生結束后公布錄取名單。
1.非羅湖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羅湖區戶籍學生,父母在學區內實際居住(含學區地段內購房或租房,租房的應無其他住宅房產并提交租賃憑證和實際居住的相關證明材料);
2.非羅湖區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就讀的深圳市其他區戶籍學生和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子女,父母在學區購房并實際居住一年以上。
符合上述公辦學校轉學插班條件的申請人,需按照《羅湖2023年小學/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指南》的要求,提交和驗核申請材料(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查詢《羅湖2023年小學/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指南》)。
申請轉學插班至民辦學校的申請人,應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3號)規定的就讀條件,提交和驗核申請材料(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查詢《羅湖2023年小學/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指南》)。
符合公辦學校轉學插班條件的申請學生請于7月8日9:00-7月11日18:00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進入“公辦轉學插班網上預申請”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報完整的學位申請信息,并將申請證明材料拍照上傳至申請系統(照片必須保證端正清晰)。
民辦學校轉學插班系統僅開放學校教師端口,開放時間為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下午5:00)。符合民辦學校條件轉學插班條件的申請學生,從即日起至8月18日直接向擬申請轉入的民辦學校提交申請材料,8月18日下午5點轉學插班系統關閉后,各學校不再接受報名。
實行網上審核,無法網上比對審核的特殊房產由學校短信預約驗證。
以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信息)為住房證明材料申請轉學的家長,不需要到學校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在網上對家長上傳的申請材料照片進行初審。
使用其他類型住房材料申請轉學(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由學校短信預約驗證,請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按預約時間到申請學校驗證。
實行網上審核,無法網上比對審核通過的申請材料由學校于8月25日前報區教育局社辦科復核、備案。各民辦學校依據網上審核與人工審核的結果,于8月30日將擬轉入名單報教育局社辦科。
(一)未達國家規定班額人數的年級,視空余學位數量按申請學生的類別/積分順序錄取。無空余學位的學校,不接受轉學插班申請。
(二)受理轉學插班申請不視為安排錄取。因所申請學校沒有空余學位未被錄取或不同意調劑到其他學校的,不再安排學位,家長可自行回原就讀學校或申請區內有空余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請家長予以理解并理性對待。
(三)住房學位已鎖定的,請申請轉學民辦學校(房屋是否鎖定,請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進入“羅湖區學區房查詢”)。
(四)根據深圳市中考政策相關要求,不具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學籍的隨遷子女,僅限于參加民辦普高補錄或中職類學校注冊入學(深圳市中考相關政策可登錄“深圳招考網”進行查詢)。因此,不建議隨遷子女申請初中轉學插班。
(五)本市初中就讀學生須從初一年級第一學期起一直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且取得該校三年學籍是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指標生的必備條件之一。從市外轉入我市初中學校的學生報名指標生,須從初三年級第一學期起已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并取得該校學籍(從市外轉入我市初中學校就讀后再在市內轉學的學生,不再享有指標生報名資格)。因此,初中階段轉學插班請家長慎重考慮。
(六)春季學期屬于學年中段,按照教育教學規律,學生一般不轉出。自2022年起,羅湖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插班原則上每年只在秋季學期受理一次。
區教育局招生服務窗口:
地址:羅湖區貝麗北路1號(地鐵7號線田貝站F出口貝麗北路方向右轉120米)。
咨詢電話:22185706(公辦),22185748(民辦)。
(一)未達國家規定班額人數的年級,視空余學位數量按申請學生的類別/積分順序錄取。無空余學位的學校,不接受轉學插班申請。
(二)受理轉學插班申請不視為安排錄取。因所申請學校沒有空余學位未被錄取或不同意調劑到其他學校的,不再安排學位,家長可自行回原就讀學校或申請區內有空余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請家長予以理解并理性對待。
(三)住房學位已鎖定的,請申請轉學民辦學校(房屋是否鎖定,請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進入“羅湖區學區房查詢”)。
(四)根據深圳市中考政策相關要求,不具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學籍的隨遷子女,僅限于參加民辦普高補錄或中職類學校注冊入學(深圳市中考相關政策可登錄“深圳招考網”進行查詢)。因此,不建議隨遷子女申請初中轉學插班。
(五)本市初中就讀學生須從初一年級第一學期起一直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且取得該校三年學籍是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指標生的必備條件之一。從市外轉入我市初中學校的學生報名指標生,須從初三年級第一學期起已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并取得該校學籍(從市外轉入我市初中學校就讀后再在市內轉學的學生,不再享有指標生報名資格)。因此,初中階段轉學插班請家長慎重考慮。
(六)春季學期屬于學年中段,按照教育教學規律,學生一般不轉出。自2022年起,羅湖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插班原則上每年只在秋季學期受理一次。
區教育局招生服務窗口:
地址:羅湖區貝麗北路1號(地鐵7號線田貝站F出口貝麗北路方向右轉120米)。
咨詢電話:22185706(公辦),22185748(民辦)。